• 繁體(T)简体(S)正常(N)
  • 申请任务 银行[存取转账] AFF时间积分兑换 统计排行 帮助
    • 7067阅读
    • 47回复

    [提倡建议]麻烦管理员查一下,我的账号今天是否被盗用过

    级别: Lv.0
    发帖
    86
    MB
    109
    MD
    1
    本月打卡
    3
    活跃度
    4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11-08-04
    TO ckz1211,通过你这几帖的发言和态度,我感觉你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单纯的推卸职责了

    而是觉得你自认一个普通会员压根就不该质疑或批评一个斑竹的任何做法, 仿佛我已经挑战了你的权威,触犯了你作为斑竹的威严,让你很难堪,你承受不了这股压力那么,可以像你所说那样辞职走人

    而不是不断针对我,重复要求大家都过来评判一番,到底谁对谁错,还要我拉帮结派过来打口水仗,我说你不把精力放在搞清事件真相上,也不至于这样煽风点火惟恐不乱好吧,这是斑竹该做的事吗

    说你没当斑竹的责任感还真没错





    GGGGGGGGG
    级别: Lv.4
    发帖
    1456
    MB
    2428
    MD
    226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56
    YQBD
    0
    国库券
    10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11-08-04
    各有堅持而且。

    LZ認為ckz1211兄叫你去交涉不對。

    因為LZ說疑犯不認帳也沒用,這兒開始2位突然出現誤會了= =

    巨菊把IP記錄﹑購買記錄﹑流動記錄全部說出來~

    老實說巨菊全心全力去處理這次事件了,絕對無馬虎,只是管理層認為證據不足,才會叫LZ去交涉套點口供。實際意思不是放棄LZ,而是要LZ也當合作者。

    消消火暫停吧~反正經一事長一智,管理層會吸收今次經驗不停進步。

    级别: Lv.4
    发帖
    1456
    MB
    2428
    MD
    226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56
    YQBD
    0
    国库券
    10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11-08-04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 此帖被weizhi在2011-08-05 00:39重新编辑 ]
    级别: 总版主
    发帖
    1151
    MB
    24
    MD
    300
    本月打卡
    13
    活跃度
    19
    YQBD
    0
    国库券
    57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11-08-04
    大家都是為了解決事件,
    我覺得你不應為了自己的事得不到你認為滿意的答覆而進行無謂的人身攻擊
    你在40樓的言論我認為你已經是人身攻擊了
    出言侮辱并不能解決事件
    级别: Lv.4
    发帖
    1456
    MB
    2428
    MD
    226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56
    YQBD
    0
    国库券
    10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11-08-04
    回 43楼(boo3000) 的帖子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 此帖被weizhi在2011-08-05 00:40重新编辑 ]
    级别: Lv.5
    发帖
    11313
    MB
    117
    MD
    790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136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1-08-05
    看到40楼的言论, 我也觉得你很过份.
    现在在你没损失下, 你说要求真相 ?

    若现情况, 你要真相除非找公安介入 ISP 把犯案当时的用家找出来, 才算是罪证确凿.
    而且这还是单人用的情况, 若发现那使用者是某地方的包租人, 后面还有 N 个住客, 那找得出来才怪.
    你这小小的问题, 你找公安, 公安会管你吗 ? ISP 会管你吗 ?

    ckz 大一早把能做的做好了, 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SCV
    级别: Lv.3
    发帖
    1431
    MB
    776
    MD
    42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31
    YQBD
    0
    国库券
    29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1-08-05
    回 40楼(520874)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40楼520874于2011-08-04 22:15发表的  :
    TO ckz1211,通过你这几帖的发言和态度,我感觉你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单纯的推卸职责了

    而是觉得你自认一个普通会员压根就不该质疑或批评一个斑竹的任何做法, 仿佛我已经挑战了你的权威,触犯了你作为斑竹的威严,让你很难堪,你承受不了这股压力那么,可以像你所说那样辞职走人

    而不是不断针对我,重复要求大家都过来评判一番,到底谁对谁错,还要我拉帮结派过来打口水仗,我说你不把精力放在搞清事件真相上,也不至于这样煽风点火惟恐不乱好吧,这是斑竹该做的事吗

    说你没当斑竹的责任感还真没错
    .......


    如果我真觉得一个普通会员压根就不该质疑或批评一个斑竹的任何做法,那么你别说得到补偿MB了,现在估计账号都没了。就是因为我对所有会员都本着公正原则来处理,所以才不会偏袒你或者zxyppcom中任一方,所以你才会得到补偿的MB。

    另一方面,我压根就没有辞职走人的意思,我说推荐你当管理员,只是希望你换位思考一下,假如这次事件立场对调,你是管理员,我是来投诉的,那么会怎样?你会怎么处理想必大家都清楚了吧......
    作为会员的时候,你看到IP可疑后,明明这就是自己的事,受到帮助调查的请求时,却立即抱怨管理员不去自己处理;管理员在你回帖后马上连续两次提供数据信息为你服务,而你对待一个为你服务的人,却是连番的抱怨和侮辱。那么,如果你是管理员的情形下,而我作为普通会员,要求你为我服务,并在得到信息服务后继续抬高自己的要求、以对待自己仆人的态度纠缠不休地要求管理员按自己心意来删除可疑人ID、拒绝任何沟通,那么,你作为管理员时,你会听从我的要求么?你那么喜欢对看不顺眼的人不先做沟通就严厉处理,以你的性子,我的账号还能活着吗?

    我既然当了管理员,自然会帮助有困难的会员;但是,我同时也是一个不拿一分钱工资的志愿服务者,既然对一个会员提供自己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能做到的所有服务,却还是被当成一个仆人一样颐指气使、指责抱怨不断,那我也有权无视这种人。


    至于拉帮结派,更是可笑。我说的公道自在人心是什么意思,你不明白么?重要的不是来的是你的朋友还是我的朋友,而是让立场中立的广大会员们来见证这次事件的处理,你觉得普通人会喜欢你那种在没有确凿证据下就删除ID的做法?如果一个人上网时,管理层觉得他可疑、又认为沟通了解是无谓之事,反正真犯人不会认账,所以就直接删号,那这个被删号的人会是什么想法?学校、公司内通过局域网上论坛的人多了,共用IP的情形很多,IP相同而被冤枉是谁都可能会遇上的事,你今天这么对待别人,就不怕明天这种冤枉事会降到自己头上?
    SCV
    级别: Lv.3
    发帖
    1431
    MB
    776
    MD
    42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31
    YQBD
    0
    国库券
    29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11-08-05
    回 40楼(520874) 的帖子
    楼主你损失的MB早已补回来了。你也并没有什么损失。至于你说的密码被盗的安全损失方面,我只能说,现在PHPWIND论坛程序对普通会员和管理成员的密码安全保护机制都是完全一样的,但目前也只有楼主一个积分不多的普通ID被盗号,我们管理成员和积分很高的资深会员等的账号均无事,是否真是论坛系统的漏洞无法判断,像我在28楼所说,楼主你自己中木马的可能性显然更大,您的安全请自己保证,我们也无能为力,完毕。

    至于楼主说我”推卸职责“、”玩忽职守“,对于楼主这拒绝与别人沟通、将所有一切推给管理员的行为,我想说,我不是你爸也不是你妈,不会什么都帮你包办,样样都照顾你。与别人沟通了解这本就是你自己的事,我不会越俎代庖地去管。作为管理员,我要做的是公平为会员提供服务,要考虑的是所有牵涉在内的会员心情,而不是你一个人的想法。你一直想要我无视有嫌疑的那位会员个人心情、把他当做犯人一般拿来讯问处理,我只能说我肯定办不到。这里不是你家,你没权利这么以个人为中心,这么无视其他牵涉在内的会员们心情。既然你拒绝沟通,而我在和他们联系时,他们也认真地解释了,我就不会再把他们当疑犯。

    如果楼主你心目中所谓负责任的管理员就该在没有确凿证据情况下、凭某位会员一己之见把可疑ID全部删号,那么,我只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言尽于此,多说无益。


    最后处理结果:
    那个可疑的IP封了,至于IP相同的两位会员zxyppcom和ppp099,既然他们已经回复我们,且否认了,像45楼所说,没有罪证确凿的前提下,那么我们不会再做出进一步处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