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秋后清算的做法非常不认同,在此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一个人杀了一个人,你不去管;杀了十个人,你不去管;杀了一百个人,你不去管;杀了一千个人,抓过来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让说,直接一枪毙掉完事。当然可以说事务繁忙,杀十个一百个的时候都没看到。那是不是最基本的应该告知一下、警告一下,那杀人犯也有申辩的权利吧,也有基本的人权吧。最后盖棺定论、罪及致死也死的明白。虽然这个例子不太恰当,但是个人感觉“一刀切”的做法未免太过武断,何况罪不至死。我大致看了下,大部分删帖扣至负百负千的都因重复发帖。无非就是想多挣些分值,即使想走走捷径,那是不是可以提前警告下,给予些改过的机会。如果提醒警告后还一意孤行,明知故犯再下手惩戒可能也会让人更服气,减少些无意义的争执。
其次对我删帖扣分的理由我也不认可。“主帖内容必须以转载文章的出处链接开头,你这是jump的weibo主页链接。”第一我确实疏忽了这条版规,这点我认。但是我个人认为论坛的宗旨是分享,那作为论坛一份子的ACG文章转载评论区的宗旨自然也是如此,分享关于动漫周边的资讯信息。少年jump吧微博号已经关注了很多很多年,发布的动漫资讯时效性高,比如一些动漫的上映日期、声优等等,因此个人觉得在转载评论区及时分享给大家是符合论坛宗旨的。而且在这里我可以负责人的说分享的每一篇帖子都是经过查重操作,从来就没有动过把论坛里发过的帖子照抄过来糊弄大家的想法;对于无法直接转过来的视频也是先截图,再把链接贴上,再测试。从大家的回帖也能看出对于及时了解动漫资讯是有帮助的。因此我认为遵守版规是毫无疑问的,但事情都是多面性的,不能说生搬硬套微博主页链接不是文章出处链接就“一刀切”处理。
综上所述,针对第一条对于不符合版规的事例能否先提醒警告,或者限时自行删帖等措施,最起码让对方有个解释改正的机会。针对第二条参照版规是否也要结合下实际情况,何况即使《宪法》也要与时俱进。对于我的情况也请管理者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加考虑。我的诉求是恢复原来活跃值和国库券,毕竟这是我的辛苦所得。属于我的积极争取,不属于的给我也不会接受。另外对于能否转载少年jump吧微博号的动漫资讯也请管理者们结合实际考虑一下。
最后声明一下,此言论仅是就事论事,没有针对任何人的意思,也无意引起不必要的争论,仅是表达个人观点,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混迹于论坛多年不算长也不算短,没做出什么贡献;而论坛的管理者们和分享者们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在此也表个态,个人建议诉求请管理者们认真倾听一下,相信会有合理的考虑;毕竟还要考虑到论坛的整体发展,无论什么结果都能接受,想到哪儿说哪儿,没有什么逻辑,感谢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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